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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下

  聖節道場建起十三日,樞府學士以下皆赴。十四日,中書會,獨舍人與大卿監遙上下不過七八人。

  審刑奏案,貼黃上更加撮白,撮白上復有貼黃。

  國朝諸祠,牲牢之數不等。七室共一羊豕,後廟溫成料一羊豕。蠟享百神亦然。然行事有滑稽者,誚其分張之征,謂之迎貓也。

  張瑰為禮官,議錢惟演謚文墨。錢氏諸子衰絰邀執政,訴其事。石中立指其幼者以告同列云:「此一寸金也。」諸錢數張二親在堂,十年入捨之語。

  介甫云:輔嗣忠象謂馬者必顯之物。欽聖云:咸咸之義,自晦而上至心,則謂正吉悔亡。

  紂作炮烙之刑,陳和叔云:「《韓詩》作烙,《漢書》作格。」

  吳沖卿云:《莊子》姑射,今人盡讀作懌,音義,惟有夜射二切。

  原甫云:《南陔》、《白華》六篇,有聲無詩,故雲笙不雲歌也。有其義,亡其辭,非亡失之亡,乃無也。

  司馬君實說:據《禹貢》,河自大伾、大陸又北為九河,則是河循太行北流,乃東入海,兗州境也。今之河朔處,勢高地又堅,故少水患。又漢兗州界在今河陽,非《禹貢》舊境也。

  王禹玉上言,請以正月為端月。正音與上名相近也。

  馮章靖云:「昏字本從民,避唐文皇諱乃從氏耳。」孫文公云:「從高低之低。」馮證以《說文》,文始慚己說未博。

  宋子京判國子監,進《禮記》石經本,並請邵不疑同上殿,以備顧問。無何,上問古文如何。邵不疑對:「古文不篆於六體義訓不通,今人之淺學,遂於一字之中偏旁上下雜用古文,遂致乖亂。」又順:「林氏《小說》所云,亦有長義,然亦有好怪處。」上一問之。對云:「許慎《說文》歸字從止歸,省□聲,舉韋切;林氏云『從追,於聲』為近,此長於許矣。許氏哭從口口,獄省聲;林乃云『眾犬嗥』。此怪也。」

  董仲舒云:「以仁治人,以義治我。」原甫云:「仁字從人,義字從我,豈造文之意耶?」

  李白詩:「君不見裴尚書,古墳三尺蒿棘居。」問修《唐書》,李縉叔云:「催又雲冕。」宋次道云:「是檢校官與李北海作對,非齪齪人也。」

  敬字,左紀力反,右普木反。避廟諱,改姓者為苟且之苟,文章之文誤矣。今雍相是也。

  邯鄲公周陵詩:「才及春羔鼎祚移。」王介甫云:「舂羔鼎祚,天成詩語。」

  王左丞濟州詩「汶陽歸客」。司馬君實云:其地則唐濟鄆州,今易地矣。又崇梵僧詩,初謂是僧名,乃寺名,近東阿覆釜村名。

  司馬君實謂《詩》「奏假無言」為是,湯孫奏假為證。予以「鬷假無言」為是。據《傳》,晏子和興同異,引此詩,為證矣。

  齊桓公以燕公迭出境,乃割地予燕。然專割地之罪重於出境矣。欲稱桓公之善,反毀之也。

  張樞言太博云:「四明海物,江瑤柱第一,青蝦次之。」介甫云:「瑤字當作珧,柱即如蛤蜊柱,即韓文公所謂馬甲柱也。二物無海腥氣,鰒魚今之牡蠣是。王莽食鰒魚,常幹省爾。」《褚彥回傳》:自淮屬北海,江南無鰒魚,有餉三十枚者,一枚直千錢,不以頭數之。又讀如鮑,非亂臭者也。胡公謹云:登州成山出鰒魚,俗雲決明可干食。

  司馬君實云:《論語》博我以文,博學於文,此二文謂六藝之文。

  《棫樸》詩云:「遐不作人。」毛:「遠不為人。」鄭:「初作人。」於義未安。《左氏》「欒武子能用善人」引此詩。杜預云:「作,用也。」言文王能用善人,合於能官人矣。

  司馬遷誤以「子我」為「宰我」。又以燕簡公欲盡去諸大夫而立其寵人,作「寵姬」。

  白馬寺後有李谷、蘇禹圭、李沆等十宰相墓。

  退傳相公,光化軍人,少時薄游武當,村舍主人將殺以祀鬼。安臥室中,誦六天北帝咒。巫者見星宿覆其上,怖而卻走。退傳孫婿呂誨太傅雲。白水縣堯山民掘得志石,是員半千墓,云:十八代祖凝自梁入魏,本姓劉氏,彭城人,以其雅正似伍員,遂賜姓員。

  左馮龍興寺殿,陌氏所構。至和二年重瓦,柏椽大徑尺。寺僧守元八十三矣,雲此本樹法官引盜,旁人得捕」。或以濰之於登不得為旁,又條有誤傷,旁人謂在旁,則判審刑。錢象先待制云:「旁求儒雅,胡竟坐自盜,將勒停,賓王落職知建昌軍。」

  吳春卿葬新鄭,掘地深二丈五尺,中更掘坡子,才足容棺。既下棺於坑口,上布柏,團以遮之,即下土築,不用磚甓。吳氏葬其先亦如此。

  錢君倚學士說:江南王公大人墓,莫不為村人所發,取其磚以賣者,是磚為累也。曰:近江南有識之家,不用磚葬,唯以石灰和篩土築,其堅如石。此言甚中理。

  沈文通學士與高繼方同事賀北虜正旦,於幽州亦效中國排仗法服宮駕。

  《史記.歷書》云:「秭鴂先滜。」龐相云:「見夏英公文字中用滜,作陂澤之澤。」

  余見宋子京謝:長安有寶貨,行搜奇物者,畢萃焉。唐諸陵經五代發掘,皆空。太平興國中,具衣冠掩塞,長老猶見之。蘇倅言:綿州二歲斷大辟一人,鳳翔半年斷二十餘人。權文公不避諱,論子舉謨事。

  劉師顏視月占旱,問之,云:「諺有之,月如懸弓,少雨多風;月如傾瓦,不求自下。」

  同州民謂雨沾是為爛雨。

  蒲城縣《胡珦神道碑》,韓文公撰,胡證書,在尉廄,近置夫子廟。訪墳,不獲矣。

  趙龍圖師民自耀過同說祋祤,城有祋祤廟,疑祋祤亦是兵械,其秦禱兵之所乎?

  江州琵琶亭詩板甚多,李卿孫惟留一篇夏英公詩:「流光過眼如車轂,薄宦拘人似馬銜。若遇琵琶應大笑,何須收淚濕青衫。」

  趙師民罷華原,過左馮,同登排雲樓,指中條山北,所謂襄山楊榮賦勿華踏衰。檢余靖初校《漢書》監本作襄,馳介問之云:「據《郊祀志》,襄字誤矣。」

  薛俅比部待闕蒲中,出恰律郎蕭悅畫竹兩軸,乃樂天作詩者。薛蓄畫頗多,此兩畫尤佳也。

  昭應溫泉,鄭文寶詩云:「只見開元無事久,不知貞觀用功深。」

  安道侍郎云:趙安玉客長安,購唐太宗骨葬昭陵下。一豪姓蓄腦骨,比求得甚艱。吳宣徽自延州以宿疾求蒲中,乞免院職,改大資政。尚書左丞呼大資,不呼左丞。府僚識體者,門狀上添政字。

  韓稚圭善飲,後以疾飲量殊減。吳資政云:「道書云人多用於所長,有旨哉。」

  溫仲舒判開封府,一進士早出探榜。其妻續,有人報其父母船至水門,亟僦驢往省之,至東門為醉人毆擊。僦驢者又懼證左留滯,潛遁去。府中以醉人亦有指爪痕,俱杖而遣之。歸家號泣。夫自外歸,亦落第而泣,兩不相知其由。徐知妻被杖,詣所司訴冤,不聽。於州橋夫妻投河溺死。真宗聞之怒,知府已下悉罷去。吳春卿云:「小刑責,亦不可不慎也。」

  就師西門外立尉專決鬥競事,城裡外悉府尹主之。每三大節,他官皆有休假,唯府事愈多,節日清明尤甚,斗競至數百件。

  長安有寶貨行,有購得名玉魚者,亦名玉梁,似今所佩魚袋,有玉者、銅者。文丞相五千市一瑪瑙者,府中莫知何用,多云墓中得之。薛俅比部慶成軍觀太寧宮醮,見禮服劍室貫絛者,形正相似。

  梅摯、陳洎、劉湜假少常使虜,後俱作省造北使,宴閣門,從之萃坐朵殿。梅等以假官有升無降故事,副綴兩制坐殿上,逡巡不赴。閣門副使張得一奏嫌坐位,任不赴坐。遂貶。蘇盧袞上前端笏移南山,不誣矣。

  張得一自閣門副求正,副使引曹佾;李璋列王貂作樞,吳龐為副,以曹、李中宮外舍之親,張未服,云:「公朝豈私親耶?」吳云:「閣副侍中子若孫,恩澤差別,疏親又差降,豈非用親耶?」小絀又引非親例,王云:「此邊任。」張左請邊任,遂正使名,除潞州,以潞州非人使路,改貝州,宣不候代到赴請河,又請不候代至貝王,貝王則據扶叛。張伏法京師。

  夏守恩太尉作殿帥。舊例,諸營馬糞錢分納諸帥。夏既納一分,魚軒要一分。時王相德用作都虞候,獨不受。又章獻上仙內臣請坐甲,王獨以謂不當爾。興國寺東大樞貂張耆相宅,近須兵防衛,不與。以此數事,擢為樞密副使。

  呂文靖說:作正字日,值旬休,丁晉公宅會客,忽來招,遂趣往。至則懷中出詞題,簾外草寇萊公雷州制。既畢,覽之不懌,曰:「舍人都不解作文字邪?」呂遜謝再三,乞化筆增損,遂注兩聯云:「當孽豎亂常之日,乃先皇違豫之初。」緣此震驚,遂至沈極。

  曹貂利用將赴漢東,入內供奉官楊懷敏盡逐其左右。旦將上馬,坐驛廳,無人至。使數輩立屏後,時引首來窺,則揮手令去。曹夙懷憂懼,睹此疑將就刑。楊又徐進云:「侍中且宜歇息。」遂閉堂自經。

  天聖中,後殿中欲放榜,王沂公作相,端笏立。時有論奏近歲陳龐作相案,前搢笏讀姓名,與百執無別。

  制勝關山林舊饒雪霜,今墾闢為稼土,氣候與舊不同。

  夏英公少年作詩,語意驚人,有「野花無主傍行人」之句。

  李程畫像在開元寺,因雨摧壞,吳沖卿云:「寺僧不好事,可惜。」今雲此有榻本,可令重畫,如此李程在裡。」李程子廓從父過三亭渡,為小石隱足,痛以呼父,程云:「太華峰頭仙人手跡,黃河灘裡爭如有隱人腳跟。」

  高敏之以鐘乳飼牛,飲其乳,後患血痢卒。或以為冷熱相激所致。

  川峽呼梢工篙手為長年三老。杜詩:「長年三老歌聲裡,白晝攤錢高浪中。」得名舊矣。

  府史胥徒乃四名,男臣女妾是兩號。都下吏人連名府史,婦女表狀皆稱臣妾,皆非也。

  韓文公《談苑》說《樊南集》故事灰釘云:揚雄賦殊非,《南史.徐勉傳》:屬纊方畢,灰釘已具。

  楊文公內閣侍讀,占城進獅子,例進詩文,公云:「渡海鯨波息,登山豹霧消。」為時激賞。《司馬法》有虞城悈於中國《司馬法》:夏執元戈,殷執白戚,周左杖黃鉞。

  教坊伶人嘲釣客直樂云:「釣客擊杖鼓百面如一,教坊不如他齊整,打一面如打百面。可謂婉而絞。

  漢三輔縣谷,今醒泉、重泉。池陽,秦驪邑,漢新豐。新豐、平陵、槐裡、茂陵、頻陽、美原、祋祤、蓮勻,在下邦東。

  峽江船須土人撓水勢行之。周湛郎中作夔漕建宮,不得差擾,俄自沉一舟,眾頗怪之。

  長安王瀆,任度支員外郎,妻高氏,節度使瓊第九女。前妻子經不教,供養殊闕。瀆卒後十餘年,經二子皆成立,相繼卒,亦喪明。始首悔前咎,克己反善,云:「皆水邱婦並兄弟教經如此。」早夜策杖,不廢定省,上之不輟。卒後水邱婦病癱,其兄弟懼卒,水邱遂絕。人謂神理不可誣矣。

  解池鹽歲課愈多而不精,耆老云:「每風雨起,鹽結須以朳翻轉,令風吹,則堅實。今任其自熟,其畦下者卒虛軟。」吳左丞春卿云:「初任臨安日,捕到鹽,令鋪戶驗之,外界官鹽則刑輕,私鹽則刑重。患為鋪戶所欺,於庭下各取數紙裹之,外用帖子題記,置案上,分鋪戶作兩番去帖隔驗之,然後絕欺弊。始靳其驗法細詰之,乃肯道云:「煮鹽用蓮子為侯,十蓮者官鹽也,五蓮以下,滷水漓為私鹽也。私鹽色紅白,燒焰灰染其色,以效官鹽。於是嗅以辨之。」自是不用鋪戶,自能辨矣。

  曹佾太尉,長秋母弟張貂耆之坦床。始成婚,貲裝甚盛,請衣帳者增二十縑。三月後盡斂持去,訊之,云:「本房臥制。未辦此,皆假借來。」推延五六年,竟不致一物。吳大資與曹宣猷同館伴話及此。

  錢明逸知開封府,時都下婦人白角冠闊四尺,梳一尺餘。禁官上疏禁之,重其罰,告者有賞。

  京師風俗,將為婚姻者,先相婦,相退者,為女氏所告,依條決此婦人。物議云云,以為太甚。

  京師上元放燈三夕。錢氏納士進錢買兩夜。今十七、十八兩夜燈因錢氏而添。

  詩僧惠崇多剽前制,緇弟作詩嘲之云:「河分岡勢司空曙,春入燒痕劉長卿。不是師兄多犯古,古人言語犯師兄。」

  陝府昭宗御詩:「何處有英雄,迎歸大內中。」在河中逍遙樓。與太宗詩「昔乘匹馬去,今驅萬乘來」。氣象不侔矣。王重盈陝府構寺,募巧工圖壁,悉沉於河。今建初院六祖等人多摸寫。

  王文穆罷相,知杭州,朝士送詩,惟陳從易學士云:「千重浪裡平安過,一尺竿頭穩下來。」冀公稱重之。楊文公在館中,文穆或繼至,必徑出,他所亦然,幾類爰、晁故事。文穆去,舉朝皆有詩,獨文公不作。文穆辭日,奏真廟傳宣令作詩,遷延不送。

  吳春卿云:往年學中置一桑,螵蛸於筆格上亙樸緣者無數,檢月令視之,乃螳螂生月日也。

  劉子儀侍郎三入翰林,意望入兩府,頗不懌,詩云:「蟠桃三竊成何味,上盡鰲頭跡轉孤。」稱疾不出朝。問候者繼至詢之,云:「虛熱上攻。」石八中立在坐云:「只消一服清涼散。」意謂兩府始得用青涼傘繖也。

  丁崖州雖險詐,然亦有長者言。真宗常怒一朝士,再三語之,不崖州輒稍退不答。上作色曰:「如此叵耐,問輒不應。」謂進曰:「雷霆之下,臣更加一言,劉齏粉矣。」真宗欣然嘉納。

  丁晉公在崖州,方弈棋,其子哭而入,詢之,云:「適聞有中使渡海,將至矣。」笑曰:「此王欽若使人來嚇我耳。」使至謝恩畢,乃傳宣撫問也。

  開封府尹大廳自周起侍郎奏真宗云:「陛下昔居此,臣不敢坐。」自爾遂空,不復居。

  李□兵部作陝西轉運使,嘗至一州,軍伶白語:「但某叨居兵部,謬忝前行。」李大怒。呂文靖相判許田,柳灝作漕府宴,優人云:「爾是防城舉人,有何文學。」柳即泣訴相:「坐此必宜真有怨嫌者,故令辱某。」不得已,送獄鞫問,遂至配。

  章相在翰林日,嘗差知權開封府。二十七日,請僧在家設七晝夜道場,懼冤濫也。

  近歲都下裁翠紗帽,直一千。至於下俚恥戴京紗帽。御帽例用京紗,未嘗改易也。

  宋子京說許相公序開《西湖詩》:「鑿開魚鳥忘機地,展盡江湖極目天。」長安北禪寺筍石,鄭天休資政題十字「春至不擇地,路旁花自開」刊之。

  李丕緒少卿說:師頡作永興重進果客時,府前有十餘堵大牆蔽荒隙。軍府蕭條,寂無民事,因搜訪碑碣,凡打三千餘本。姜遵知府日,內臣曾繼華來造塔。遵希明肅旨,近城碑碣盡輦充塔基,繼華死於塔所。人謂之鬼誅也。

  紫閣山老僧文聰說:晏相來遊山,獼猴萬數,遍滿山谷。僧言未嘗如此多也。晏詩尋添獼猴之句。

  鳳翔李茂正幽昭宗於紅泥院,制度殊褊小,自據使宅,令其家供養真衫衣赭袍龍鳳扇。民獻善田,令薄出租以佃之,稱秦王戶。後子孫以券收田,有二孫府西土腴各余頃,不十年蕩費盡,今丐於市。

  岐府使齋前有百葉桃,谷雨十日後,結實大如拳。

  猴部頭,猿父也,衣以緋優服,韋布昭宗側。梁祖受禪,張御筵,引至坐側,視梁祖,忽奔走號,躑褫其冠衣。全忠怒叱,令殺之。唐之舊臣無不愧怍。

  安轡初,唐教坊優人,事李茂正。一日,作意將戲之,遂逃遁,經年復來,茂正云:「無容身處,還卻來邪?」時茂正燔長安,絕還都之望,答云:「暫來看大王耳,歸長安賣烰炭,足過一生,豈無容身地耶?」

  儀州,唐神策義寧軍置使統之。

  太和年,姚說充使李茂正,墨制義州主公寺碑。魏晉秦年,督護漢熾太守王寶貴。此即漢熾城矣。又有白馬令,某碑所在,亦名白馬寺。按《圖經》並不載,恐後湮滅,聊書記之。

  吳春卿殿試《聖有謨訓賦》,用「答揚」二字,自謂頗工。考官張希顏不曉,云:「只有對揚休命,豈有答揚者耶?」旁一人云:「答即對也,乃及時文耳。」遂加一抹。宋宣獻公綬編排卷子,知其誤,不敢移易。向相《延州詩》:「四時常有煙棚合,三月猶無菜甲生。」又有人嘲《同州詩》:「三春花發惟樗樹,二月鶯啼是老鴉。」

  晏相言:作知制誥,誤宣入禁中,真宗已不豫,出一紙文字,視之,乃除拜數大臣。奏臣是外制,不敢越職領之。須臾,召到學士錢惟演。晏奏臣恐洩漏,乞宿學士院。翌日,麻出,皆非向所見者,深駭之,不敢言。

  真宗上仙,明肅召兩府諭之,一時號泣,明肅曰:「有日哭在,且聽處分。」議畢,王文正曾作參政,秉筆至淑妃為王太妃,卓筆曰:「適來不聞此語。」丁崖州曰:「遺詔可改耶?」眾亦不敢言,明肅亦知之,始惡謂而嘉王之直。

  宋相與高餗同發天府,解日月為常賦象字韻之押狀者,以落韻,先剝放,近百人投牒云:「某不落韻。」乃取卷視之,狀下有可想二字,然賦亦紕繆,其如落韻剝放。舉人不伏,高與甲憂問或醉或睡,伯庠更點檢,詩只五韻,急呼二人起視之。二君歡欣,舉子慚怍而已。

  嘉祐二年,歐陽永叔主文省,試《豐年有高廩》詩,云出《大雅》,舉子喧嘩。為御史吳中復所彈,各罰金四斤。